您好,欢迎访问这里NG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官网!

优质环保原料

更环保更安全

施工保障

流程严谨、匠心工艺

使用年限

高出平均寿命30%

全国咨询热线

400-123-4567

行业新闻
您的位置: NG体育 > 新闻动态 > 行业新闻

新闻动态

联系我们

地址:NG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216号

咨询热线:

400-123-4567

13800000000

长NG体育春九台法院:小区地面停车位这样归属!

发布时间:2024-12-01 01:26:26人气:

  NG体育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7日电 (谭伟旗 胡玥)近日,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。据悉NG体育,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某住宅小区,2014年1月该小区竣工验收。小区中央有一块公共绿地,沿绿地四周建有一带状停车场。

  今年4月,甲公司与业主张某签订《车位租赁合同》NG体育,约定22号车位出租给张某使用,期限60年。对于甲公司将车位出租的处置行为,业委会提出异议,认为停车位是占用公共道路、绿地建设,属全体业主共有,该公司无权处置NG体育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四条【建筑区划内道路、绿地等的权利归属】建筑区划内的道路,属于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的绿地NG体育,属于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。

  第一百五十三条【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】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

  该案中,停车位是占用小区公共道路、绿地而建设的,依法应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。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业主共有停车场中的停车位出售,属于无权处分行为NG体育,应属无效。(完)

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。 刊用本网站稿件,务经书面授权。

推荐资讯